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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蚤本舖蚤幣使用約定條款

歡迎申請使用跳蚤本舖虛擬貨幣(以下簡稱蚤幣),網站服務是由「展悅企業社」(以下稱跳蚤本舖)所建置提供。為保護您以及所有使用者之利益,並 為服務提供依據,請詳細閱讀各項服務辦法及條款,當您完成網站會員資料及蚤幣之申請與提供,開始使用各種服務時,即表示您已同意接受各項說明辦法之所有內 容。

  若您是未滿二十歲的未成年人,您必須在申請或加入前,將此約定服務辦法及條款請您的父母或監護人閱讀,並得到您的父母或監護人同意,才可以申請、註冊及使 用蚤幣與各相關網站所提供的蚤友及網站會員服務。當您完成相關申請,繼續使用蚤幣與相關網站所提供的服務時,則表示您的父母或監護人已經閱讀、瞭解、並同 意此約定條款。

請務必詳讀使用條款

1. 蚤幣、紅利使用條款

(A) 您可登入跳蚤本舖網站,並經跳蚤本舖指定之金流方式購買蚤幣,以使用蚤幣、累積紅利兌換或購買跳蚤本舖或各合作特約商提供之優惠或商品,並接受跳蚤本舖或各合作特約商之行銷資訊。
(B) 每單筆購買蚤幣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000元,且規定每一會員帳號最高上限為20,000蚤幣。
(C) 跳蚤本舖所提供之蚤幣或紅利可購買或兌換之贈品內容將不定期更新,蚤友不得要求兌換非商品兌換期間內之商品,蚤幣及紅利兌換公告將依跳蚤本舖網站公告www.bbbobo.com.tw為準。
(D) 兌換商品如由各合作廠商直接提供予您,其寄送、使用、保證、瑕疵擔保等問題,均由各合作廠商或活動主辦單位負責。
(E) 跳蚤本舖與各合作特約商並無合夥、經銷、代理或保證人關係,如兌換之商品應繳納稅捐時,您應自行負擔該筆稅款,如依相關稅法規定應預先代扣稅款或所兌換商品應併入個人所得時,其相關作業均由各特約商處理。跳蚤本舖提供之商品兌換及活動內容依跳蚤本舖網站www.bbbobo.com.tw公告為依據。
(F) 為維護您的權益,如系統產生蚤幣或紅利登入異常狀況時,跳蚤本舖將暫停蚤幣或紅利異常狀況之登入及兌換功能;異常狀況解除時,跳蚤本舖將隨即恢復蚤幣登錄及兌換功能。
(G) 跳蚤本舖保有紅利之贈送、停用、修改或終止各項優惠服務之權利。有關跳蚤本舖紅利點數之告知事項、服務辦法、相關權益及使用說明、標識符號、合作特約商、活動內容祥見跳蚤本舖網站www.bbbobo.com.tw
(H) 跳蚤本舖將不定期更新或變更相關資料、相關訊息以更新後者為準,如您繼續使用蚤幣或紅利之服務,將視為您同意更新之服務條款。如有任何問題,請致電跳蚤本舖客服中心 0800-222-399 洽詢。
(I) 您應妥善保密帳號及密碼,並於每次連線完畢時或使用後確實登出,以防他人盜用,以同一個帳號及密碼使用會員服務所進行之所有行為,跳蚤本舖都將認為係您本人之行為。

2. 蚤幣服務

(A) 蚤幣使用並須為跳蚤本舖網站www.bbbobo.com.tw之會員才得使用。
(B) 蚤幣一經購買則不可退還。
(C) 蚤幣使用須於跳蚤本舖網站指定之服務,並與新台幣比值1:1。
(D) 蚤幣儲值額為新台幣500元之倍數,其儲值額之倍數及優惠若變更,請參閱跳蚤本舖網站公告。

3. 紅利服務

如您以蚤幣於跳蚤本舖網站,消費跳蚤商城、二手商城提供之商品,得依活動方法累積紅利,就累積之紅利點數兌換或換購紅利商品、各折價卷或兌換卷等之回饋項目。其計算方式如下:

1.單筆交易之商品消費金額由蚤幣支付時,以實際支付之蚤幣消費金額為準,每消費滿蚤幣100元累積1點紅利點,金額未滿100即不計算點數。
2.單筆交易商品蚤幣消費金額未達100元,即不計算紅利點數,亦無法累積至下次消費時合併計算點數。
3.紅利點數將於蚤幣消費後十五日,將消費所獲贈之紅利點數換入您的帳戶。

(D) 紅利點數可用於折抵消費金額、兌換跳蚤商城商品及配合不定期活動使用。
(E) 紅利點數為跳蚤本舖回饋蚤幣使用者之服務,於兌換取得回饋項目前並不構成您所屬資產,且不得要求跳蚤本舖將紅利點數折算現金或給予其他非回饋項目之給付,亦不得轉移至第三人。
(F) 紅利點數達各活動內容不同之兌換條件時,您可將累積之紅利依跳蚤本舖決定之兌換標準回饋,且一經選擇兌換回饋項目後不得再回復為紅利點數。
(G) 紅利點數使用期間為蚤幣最後一筆消費日期為準180天內,如您於上述有效期限屆至後,尚未兌換之紅利點數即自動失效,跳蚤本舖將自動將您之紅利點數歸零重新計算,不得要求跳蚤本舖將已失效之紅利點數折算現金或給予其他方式給付。【請參閱紅利點數說明】
(H) 紅利點數最後使用期間30天內,因紅利點數產生異動將自動展延5天之使用期限。【請參閱紅利點數說明】

4. 蚤幣及紅利消費及退貨

(A) 如您使用蚤幣或紅利進行商品購買或兌換商品後,如遇缺貨,基於善意之原則,同意跳蚤本舖協助找尋其它類似或等值商品或服務,但您不得堅持兌換原欲兌換但已缺貨之商品。
(B) 如您使用蚤幣、紅利、現金混搭使用消費商品時,跳蚤本舖將優先退還紅利點數再退蚤幣,最後才退還現金,現金退還將於10個工作天內並扣除必要之工本費(匯款手續費17元)退款於您指定帳戶。

5. 服務內容公告及變動

(A) 關於本合約及服務內容所需的修改變動由跳蚤本舖決定後,透過本站公告事項來告知內容。
(B) 跳蚤本舖可隨時修訂合約及政策,並將修訂或變更的內容公佈在跳蚤本舖的網站上,至公佈之日起七日內會員無異議時,本合約條款將自動生效。
(C) 當跳蚤本舖修訂或變更合約之內容後,您繼續使用蚤幣或紅利服務,跳蚤本舖則視同您同意且認同跳蚤本舖所修訂或變更之內容。

6.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約定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約書有關之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板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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