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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寄賣規則說明

  1. 商品售價均由店舖人員制定與調整,價格則因二手市場行情隨時變動,倘若無法接受,請勿於本通路寄賣,如持續寄賣則視為認同各項規範。
  2. 會員須先行整理、清潔物品後,再將物品寄賣託售,如跳蚤本舖店舖發現託售商品有公告拒收、髒亂或故障瑕疵品者,或上架銷售後因故障 退貨者,託售物品含稅價值低於定價新台幣500元以下時,則店舖將代為將託售物品捐贈慈善單位或資源回收,並不另行通知,託售物品含 稅價值高於定價新台幣500元時,經店舖人員依會員所提供之聯絡電話通知後三日內未到店領取,則店舖將代為將託售物品捐贈慈善單位。
  3. 所有託售物品經建檔上架後即開始販售,售出不另行通知,建檔或銷售資料可至店舖查詢或上網查詢,以商品售出日起計算,售出十日後入帳(每日凌晨12點結算)方可預約取款,取款日前一天須通知該店舖,遇休順延,逾時未取則須重新預約,取款須出示國民身分證或跳蚤本舖電子卡片。
  4. 託售物品上架時間須視各店待託售物品之總量而依先後順序上架,為保障會員權益,會員如有攜帶物品至店舖託售時,一個月內須至店舖領 取託售明細單,否則商品遺失恕不負責,又託售單為到店唯一憑據,日後會員與店舖間如有任何託售問題,會員須持託售單向客服部門反應。
  5. 跳蚤本舖店舖為開架式賣場,銷售時將有自然折舊之情形,故託售商品取回不提供折舊賠償。商品上架販售超過半年,店舖將視託售商品狀 況決定是否繼續販售或捐贈慈善機構。
  6. 跳蚤本舖為符合政府稅務政策及各項政令,相關流程已公告於店舖及官方網站,如因政府相關政策有所異動,則以政府公告為準,並於本公 司官方網站公告周知且不另行通知。
  7. 凡會員託售物品原始購入價達新台幣三千元以上,請務必包裝完善,並清楚標示購買年份並附上原購買發票,親自遞交並告知櫃台人員。
  8. 店舖為商品銷售及賣相考量,如有複數商品將視狀況單一或組合販售,且有權拋棄外包裝或重新包裝,並將視商品是否需包裝酌收包裝費1-5 元,會員託售商品建檔後,系統將於可領取點數中扣除上架費,如無點數可扣除則會員須以現金支付,如未支付則店舖得暫停收受託售商品。
  9. 會員託售商品,為有效提昇銷售效率,同意跳蚤本舖有權調貨運送,且僅限於全台任一跳蚤本舖店舖或公開活動,進行陳列銷售或相關業務。
  10. 會員託售商品如經查證為贓物時,店舖得將商品下架並終止會員權,且將相關資料、款項、物品交付警務單位處置,亦循法律途徑提出告訴。
  11. 會員託售物品前,應先確認託售物品是否觸法或具備危險性,且不得蓄意隱瞞或任何形式規避,如會員託售上架商品有違法商品經查屬實, 或有危險性商品導致跳蚤本舖店舖人員或顧客受傷之實,則託售會員應負完全之相關責任。
  12. 會員如有同一品項之大量複數物品,因本寄賣平台無法不限量收受重複物品,請於到店前先行電洽詢問店舖人員,避免無法順利託售。
  13. 託售商品欲取回需一個月工作天,經上架後申請取回之商品,恕不退返各項服務管理費,期間如欲取回商品已經售出,則按規則給予會員所 得取款,如申請取回之商品遭竊、損毀等,導致無法繼續販售等,則以該託售商品之會員所得之50%作為賠償。
  14. 會員到店託售物品不論已建檔與否,如有私下交易之情事經查屬實者,店舖有權停止會員各項權利。
  15. 會員應擔保所提供資料均為正確且非第三人之名義,如所登錄資料有所不實,或原登錄之資料已不符而未主動更新,或有任何誤導之嫌,跳 蚤本舖將保留終止會員資格及使用各項服務之權利,會員來店行使任何權益,均須本人並出示證件或電子卡片,否則將不提供任何服務。
  16. 由於電話中無法確認身份,為保障會員資料,除預約取款登記外,不提供任何金額、售出資料等詢問,欲查詢請至網站www.bbbobo.com.tw。
  17. 會員取款、取回紀錄僅保留九十日以供查詢,逾期資料將封裝保存,欲調閱須申請並繳交手續費六十元整,逾期一年以上資料恕不提供查詢。
  18. 若您未滿二十歲,須請您的監護人先詳閱並同意本契約之所有內容,且提供監護人同意書,方得持證件及監護人同意書辦理加入會員。
  19. 如會員往來之跳蚤本舖店舖如因故搬遷或結束營業時,會員同意隨該跳蚤本舖店舖搬遷或轉往跳蚤本舖所指派繼承店舖。
  20. 會員之基本資料會供跳蚤本舖、跳蚤本舖旗下店舖及合作服務供應商,以執行相關業務,但是絕不會任意將資料提供予其他團體或個人。
  21. 會員編號是由系統自動生成,會員同意因跳蚤本舖與會員商業往來資料必須留存備查,故無法任意挑選、更改、刪除會員編號及會員資料。
  22. 本定型契約自締結日起,會員得有三日之審閱期,期限內可向店舖申請解除契約,但店舖將不返還上架費、電子卡片費用以及商品外包裝。
  23. 為不使雙方徒勞,本契約各項規則如會員無法認同及配合,則本通路有權將會員商品下架歸還並不再收受託售物品,同時取消其會員資格。
  24. 除本契約內容外,跳蚤本舖已經公告及未來公告之使用規範、辦法、約定,均為寄賣契約之一部份,故會員均同意並遵守,跳蚤本舖有權增、 刪、修包括已經公告及未來公告之寄賣規範,如會員不同意修改後之內容,則跳蚤本舖得中止寄賣契約,且不因此負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任。
  • 每銷售單位上架費僅收一次
  • 每銷售單位(若多件一組,則為一個銷售單位)上架費 2 元
  • 每銷售單位(若多件一組,則為一個銷售單位)上架費 3 元
  • 每銷售單位(若多件一組,則為一個銷售單位)上架費 10 元
  • 售出後收取託售價之50%金額
  • 售出後收取託售價之40%金額
  • 售出後收取託售價之30%金額
  • 售出後收取固定2000元金額

拒收商品規範

  • 衣褲鞋類
  • 神像宗教物品
  • 錄音影帶
  • 個人手工藝品
  • 醫療相關
  • 教科書
  • 需指定型號之配件
  • 磁碟片
  • 盜版、仿冒品、雜誌
  • 含火藥之物品
  • 商品破損
  • 桌、月、年曆
  • 散裝玩具
  • 廣告品(扇、面紙)
  • 流通性貨幣
  • 錄音影帶
  • 無法測試之電器
  • 會員證
  • 台灣不適用之商品
  • 塗鴉、缺頁書籍
  • 眼鏡空盒
  • 非省電型燈泡、管
  • 手動裁縫機
  • 無電之手錶、計算機
  • 眼鏡、墨鏡
  • 法令禁止販售
  • 便利、速食店贈品
  • 贈品咖啡機
  • 販售價值低於五元
  • 光碟無封面、裸片
  • 無所有權之商品
  • 工業工程專業產品
  • 瑕疵包包
  • 傳統膠卷相機(單眼除外)
  • 淘汰性電子產品
  • 眼鏡、墨鏡
  • 含水、油之擺飾
  • 線上遊戲包
  • 飯店旅館用品
  • 線上遊戲包
  • 制式軍、警用品
  • 零散文具
  • 掃描機、數據機、磁碟機
  • 色情相關商品
  • 印字贈品杯
  • 不知名線材、器具
  • LD相關
  • 非台灣版權之書籍、光碟
  • 食飲品空盒罐
  • 菸、酒、藥品
  • 期效禮卷
  • 磁碟片
  • 保育類製品
  • 標示不明保養品(期限低於一年)
  • 缺件以致無法使用之功能性商品
  • 九成新以下布類商品、絨毛娃娃、餐具、包包
  • 大型商品(即無法置於貨架之商品)僅接受照片託售
  • 名牌類商品請附保證書及購買證明
  • 店舖張貼公告之暫停收受商品

上述所有規章,本通路有權増、刪、修,因會員遍及全台,無法一一通知。

故規章如有異動,將公告於門市與網站兩週後實施,請會員隨時注意。